KGS KOREA

医疗器械认证

专业提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(CRO)、灭菌验证等认证与试验服务。

国内(MFDS)

认证目的

「国内医疗器械申报·认证·许可」规范制造、进口、修理、销售等事项,以促进医疗器械有效管理并增进国民健康(医疗器械法及相关食药处规定)。

认证概述

以制造、进口、修理、销售或租赁医疗器械为业者,须取得申报、认证或许可后方可在韩国国内销售。

适用对象

「医疗器械经营者」指在业务上处理医疗器械并依法取得许可或完成申报的下列人员:

  • 医疗器械制造商
  • 医疗器械进口商
  • 医疗器械修理业者
  • 医疗器械销售业者
  • 医疗器械租赁业者

所需资料

制造(进口)申报 - 1级医疗器械

  • 申报书(医疗器械施行规则别纸第7号格式)
  • 使用目的等(品目及品目别等级规定别表1)
  • 全工序委托时:受托方条件证明文件
  • 品目类申报对象:在申报书“品目类”栏记载

* 1级中与已许可·申报品目在结构、原理、性能、使用目的及方法等本质上不等同的器械须向食药处申请许可。

制造(进口)变更申报 - 1级

  • 申报书(别纸第7号)
  • 全工序委托:受托方条件证明
  • 一般变更:附轻微变更报告,自变更日起30日内或每年首次许可·申报日前月月末至当月末向管辖地方食药厅提交
  • 转让变更:轻微变更随时报告(含制造厂名称·品名变更及转让合同原件)

* 在医疗器械电子民愿网站登记变更视为已申报。

相同产品 - 2级

  • 制造(进口)认证·许可申请书(施行规则别纸3/5号)
  • 与已许可产品技术文件相当的资料
  • 品目或相同品目GMP适合认定书副本
  • 制造·销售证明书、产品说明书
  • 制造厂证明书(公证)

* 依医疗器械法第6条第4款,2016.1.29.以后申请者须事先具备所需设施及制造·质量管理体系。

同等公告产品 - 2级

  • 制造(进口)认证·许可申请书(别纸3/5号)
  • 食药处长指定试验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检验成绩书
  • 品目或相同品目群GMP适合认定书副本
  • 全工序委托时:受托方条件证明
  • 本质同等品目比较表

3、4级医疗器械

  • 制造(进口)许可申请书(别纸第3号)
  • 技术文件等审查结果通知书及技术文件与临床试验资料
  • 全工序委托时:受托方条件证明

* 技术文件审查结果通知书须自签发日起未满2年。

备注

第51条(罚则)

  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千万韩元以下罚金。
  • 以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取得许可、认证或申报者
  • 违反第26条第1项者
  • 以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取得第49条第3项更新者